一碗麵引發之爭議

最近國內有一熱門話題:原來話說安徽某國營銀行之李姓員工,因被客戶午膳時請吃一碗麵,遭銀行方面處分。那碗麵有何特別?不過僅六塊錢:重點在於,被指屬宴請也。

可是僅六元一碗麵而已,牽涉金額微不足道:連《人民日報》亦為此發表文章,對該銀行批評一番,並指要警惕任何矯枉過正之取態——表面作風積極,實是懶政思維也。之後又由中央把違規之定義清楚界定:如何請客才違規,哪些才算是宴請,諸如此類也。

綜觀事情背景該關乎治貪污:究其實並非新政,且在懲處以外,還防範貪污也。只是後者,過去中國未有概念:彷如白紙一張也。倘因此而碰壁有何奇哉?經驗總需累積也。

竊以為這事涉及兩方面:一是法律執行,二是文化觀念也。

倘是法律層面雷厲風行並非全錯:要糾正一些亂象,不得不下重手也。說請吃一碗麵算宴請無疑流於刻薄——從情理方面講也,然法律上,不排除是鑽空子之溫床,能不警惕乎?

按貪污或公務員行為不端,任何國家包括中國皆不容許——必懲治不貸也。可是此中關鍵是全世界,似僅中國人對貪污問題著緊非常:其他國家沒貪污乎?比如美、英、日、歐洲,或一眾落後之邦,恐比中國更厲害,就是不見得很在意:懲誡是會,決不會反應過敏也。

按其實是中國人傳統上有潔癖——所指者,人之品格方面也。很多國家制定法律一般比較寬鬆——顧及執法難度也,且多少會承認,哪怕有法律亦難免力有不逮——某些情況下是越禁越猖獗,或受制文化風俗,諸如此類也。中國則是聖人觀念——要修身齊家,達至聖人之境界也;進而不容許有半點私心:只是正常說,舉凡人者,多少有自利之傾向也。

壞一點說是封建之遺毒:如此要求往往是出於情緒化,導致有不切實際想法也。反映在法律上,越訂越嚴厲,進而上綱上線去到假大空之地步:治貪污是為例也。

根據前香港大學教授張五常之說法:所謂貪污是指公務員收受利益也。而行賄者則是為疏通官員:因有管制在,請求高抬貴手也。一般而言有管制就有貪污:偏偏好些管制確有必要,比如安全、品質方面,貪污乃不可免也。而在如此前提下倘企圖杜絕貪污,霸王硬上弓也。

總言之就是治貪政策是要有,標準、定義為前提:決不能,亦不可能太空泛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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