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工智能抄襲議
話說在近半世紀以來信息產業發展中,歐洲者一直上不到枱面:與中、美比,甚尷尬也。文化性格為關鍵:歐洲整體而言非創新之材料,較傾向工匠精神也。歐洲製造奢侈品為一流——然不等同信息產業上,亦行也。需知創造之思維論本質,發現未可知也——工匠精神則是把已知之事情,辦到極致也。
按一直以來倘是信息產業,一直是中、美兩國之世界——而此中又以抄美國多也。反而抄中國則感覺匪夷所思:傳統之想法是中國沒啥好學也。換言之這次法國企業抄襲Deepseek,豈非奇恥大辱?或有飢不擇食之意:模仿美國不得其門而入,乃打中國主意也。
究其實抄襲此回事不該被視作恥辱:於產業發展中,不如此難以有效學習也。問題是抄之對象是哪些:倘向好之示範學習,自會獲得進步,然壞者則另一回事——自甘墮落也。
另一方面抄之對象到底適合自己與否,亦是一大煩惱:比如中國與英語系之間素來水火不容,故而倘中國師法英語系,徒然四不像也;而倘英語系學中國,亦誠自製苦惱也。又一個世紀以來很多落後之邦引進歐美之制度典章,就有水土不服問題:由文化以至政經各方面因素看,本就不適合落後之邦也。舉例選舉:落後之邦,常有舞弊之事情也。
美國禁Tik Tok亦是類似情形:並非有多少用戶之問題,而是美國人註冊使用後,覺得不合用也。同樣亦難想像美國人會樂於使用百度——一樣不切合美國人之需要也。
竊以為此中法國企業抄Deepseek之一大問題,是Deepseek之一套適合歐洲乎?似沒考慮到也。當然Deepseek亦是不適合美國人:文化差異之問題也。
舉凡信息產業此回事看是高科技,實質是賣服務:一般說所謂服務者,難免要在地化也。就如麥當勞、肯德基走到中國市場,得要賣中國口味,如麻辣漢堡之類也。可是對速食業者會較易適應,倘是歐洲餐飲獲米芝林獎者,能乎?倘刻意求變,隨時不倫不類也。
以信息產業講,Google是為例——不合中國用家需要也;同理百度亦是——話說年頭突有大批美國用戶前來中國網絡平台註冊,擺明是不尋常,蓋說不定,是黑客活動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