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力宏與整治政策

台灣藝人王力宏離婚之事,本是流於八卦,不值一論——清官難審家庭事也。只是在大中華地區,似乎頗有迴響——撇開台灣不說,於大陸,就連胡錫進亦為此開腔。

胡究竟說什麼?其人稱除非王力宏能作有效澄清,否則王於大陸市場,已基本沒戲也。事實是當離婚一事公開,已有幾個代言品牌頓即與王解約——嫌王形象破產也。

這就不免聯想到兩尷尬點:一是兩岸關係,另外則是今年國家一系列整治政策。

先說兩岸關係:按王本是台灣人,在兩岸關係持續緊張下,對王,多少會有影響。何況王又是長居美國,屬美籍華裔,再考慮到中美關係,敏感也。離婚本為私事,然當因此而形象破產時,身分問題,易被無限放大也。

始終今天中國已是世界數一數二之大市場,賺大陸錢,發達也,只是大陸選擇餘地卻又是無限大——能制裁其他國家,一如美國也。台灣貨在國際市場究其實,競爭力有限。早年大陸市場一片混沌,台灣尚能混水摸魚。如今?稍一不慎,被掃地出門也。

然而更大問題是大陸之政策:綜觀今年大陸一系列整治行動中,焦點之一是影視圈。不但人妖明星受到打擊,尚要是所有偶像派皆不放過:其中官方就向各市電視台指令,禁止製作與偶像相關之節目。像王此等偶像派,能不受波及乎?

對王力宏,其麻煩恐已不在於離婚,而在大陸市場:尤其在大陸政策意態已鮮明下,雪上加霜也。

按王力宏一事背後尚涉及一問題,那就是社會需要偶像派乎?此問題放諸日、韓、台以至全東亞,問來無稽,中國大陸則不然也。大陸之所以在整治政策中特意針對偶像派,很明顯是偶像派,無益於國家也。比如粉絲追星,橫看豎看,有何積極意義哉?無聊玩意也。

倘拿美歐作比較,美歐似不見有什麼偶像明星:性格演員像路雲阿堅遜者,普遍也。

偶像文化既無關脫貧,又豐富不到文化內涵,且很多時,還讓影視作品質量低劣。當中國欲開始升級進化,騰籠換鳥時,乃提大刀整治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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