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美關係與離婚

倘打個比喻,刻下中美關係好比夫妻:其中一方欲離婚也。而主動要求離婚者,美方也。

如此一來對中國,倘企圖挽回或修補中美關係,無濟於事也:觀乎舉世所有離婚個案,皆沒一例外,沒破鏡重圓之例子也。歸根究底是在於倘其中一方有心去行動,是無人能阻:且一般情況下真正能阻者,離婚之後果也。既然將來未可知,則如何說服對方打消念頭哉?還有是屆時於彼此感情方面,元氣大傷也。

因之亦可看見大多離婚個案,是當一方欲離婚時,另一方,通常選擇順水推舟:且離婚後,還各行各路,不相往來也。當然亦有例子是選擇繼續痴心一片:於一般情形下,只換來更痛苦也。

即以中美關係說事:舉例既然美國發動貿易戰,打死不買中國貨,中國強銷為哪樁?五行欠打也。尤其科研產品,美國會沒有乎?乾脆遠離美國也。

又如當美國一直欲打壓孔子學院,則代表孔子學院於美國,沒存在之必要:中國文化者,美國沒興趣學也。對中國,主動關走所有在美孔子學院,才上策:無謂勉強美國也。

當美國屢屢視中國公民為間諜時,中國親美何必哉?彼此非自己人也。

究其實倘深究中美關係,當可發現中美互信友好,本是缺乏基礎:尤其美國數十年來,從未信任中國也。正常男女雙方結婚,都會事先確保彼此日後可以互信,能夠奉獻一輩子——否則乾脆不結婚也。中美之間能夠乎?說什麼合則兩利,敗則俱傷,自欺欺人也:否則,美國何以千方百計、不顧後果打壓中國?擺明不當中國是伴侶也。

如此一來倘中美是夫妻關係,離婚收場,當可見也:倘雙方有小孩則更糟糕,蓋本質上,不應該有此小孩存在也。那小孩是哪個?比如中美貿易:尤其出口加工企業,於中美對立下,滅頂之災也。

又如前年中國推行一系列整治政策,究其本質,不欲再學美國也——以金融為尊導致經濟空心化,中國樂見乎?且中國要小孩普遍具備戰狼精神,為者,方便應對美國也:不畏艱險,迎難而上,敢為天下先也。

倘深究中美關係,當可發現中美互信友好,本是缺乏基礎:如此一來倘中美是夫妻關係,離婚收場,當可見也。(Shutterstock圖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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