俄羅斯、麥當勞、專利

由於美、俄相互制裁,直接結果是,美國企業要迫著撤離俄羅斯:其中即有麥當勞,於5月賣予當地商人。而經改頭換面,於近來正式營運:從報導所見到,似乎連食物味道亦一模一樣,由漢堡包到麥樂雞到炸薯條,皆如是也。

當然接手過程頗為倉促:要用黑筆,把包裝上原來麥當勞商標刪掉。而裝薯條、包漢堡用之紙皮,純白色也;且較具爭議者是,接手人設計出一商標,而那商標,被指抄襲某日本企業也。

俄方會被追究乎?倘是麥當勞本身,據接手商人稱,合約列明麥當勞是有權回購,惟麥當勞沒意欲也。而倘指商標,俄國既受制裁,則控告俄方,亦不得要領也。

由此帶來一大問題,那就是版權、專利:倘按法律原則,受制裁之國家,是有權不承認對方之專利。早於3月,普京即簽訂法令容許俄羅斯企業,毋須向美、英等繳交專利費:換言之倘俄羅斯抄美國,美國要申訴,沒門也,蓋相關專利於俄國,失效也。

因之一些預計說,俄羅斯有可能成為「老翻」大國也:包括科技在內,以俄國之能力,抄襲無難度也。能賣出去乎?事實是目前,尚有不少國家並無制裁俄羅斯。比如印度,倘進口俄貨,美國能打壓乎?又如中東,與俄國競爭賣石油,惟在高科技方面,則並非如是也。

那俄羅斯豈非無恥?一來這是美國一手造成,非俄羅斯始作俑者;二來所謂發明、創新,究其實非一人之功:或是幾代人努力也。而究竟是何人發明,往往是說不準:證據不易尋也。

即如種小麥,究竟是哪人發明種小麥,沒人能舉出也——要控告剽竊種小麥之技術,荒唐也;又如建橋、鋪路或治水之類技術,能追溯到是何人所發明?無稽也。

嚴格說任何國家要發展,抄襲是必經之路,蓋因最便捷也:創新往往是偶然之結果,可遇不可求也。揆諸世界歷史,工業革命以來各種各樣,大多是英國起源:包括美、日、法、德、意之類,統統靠抄才有今天。先進之邦個個如是,則中國搞抄襲,實沒甚好指責:那些指責,無非是不讓中國站來挑戰也。

按抄襲本非問題,問題反而在於能否抄得出色:在此點上,中國差得多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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